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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安监局洪强以权谋私侵吞企业利益

时间:2013-03-15 05:49:14  来源:中搜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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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原徐州市吉庆烟花爆竹公司的股东,向您揭发徐州安监局二处处长洪强利用职权,违法违规,强买强卖我公司股份,中饱私囊,贪污和受贿250余万元的腐败问题。 一、强行入股。我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烟花爆竹许可证从2009年1月15日起生效,当时洪强以不让他入股就不给我们办理手续相威胁,以他情妇孙如(现在的后妻)的名义强行入股10万元,还占百分之四干股。我们公司全部股本金才50万元,他就占了大头,这个公司成了他说了算的企业。他利用这个企业的仓库,从事烟花爆竹走私活动,把徐州市场搞得乌烟瘴气。三年来,洪强在公司经营不景气的情况下,强行给自己分红10万元,我们的股东却在“等米下锅”。孙如在08年开始在洪的庇护下就无证贩卖私产烟花爆竹,曾经被泉山安监局查处过。 
  二、暴利卖股。到了2011年,吉庆烟花爆竹公司让洪强搞的连续三年亏损,他又生歪点子,要把上述10万元的股份以1:3.4的比例卖给徐州市喜庆烟花爆竹公司(铜山供销社的企业)。当时铜山供销社和喜庆烟花爆竹公司的领导坚决不同意,洪强又露出了流氓嘴脸说,如果你们不答应,我就不给你们办年检手续。万般无奈,我们的领导们屈辱的答应了。这样洪强转手拿走了我们34万的血汗钱。 而且,洪在离开吉庆公司时又从李修明手中拿走18万“辛苦费 ”。
  上述问题,我们已于2011年向市安监局反映过。当时洪强安排了一个在吉庆公司帮忙的叫杨光的人出来敷衍,之后不了了之。最近,市安监局又要来调查,我们担心“涛声依旧”。您们可以找铜山供销社纪委师书记(13705207575),吉庆公司原法人李修明调查了解。 三、走私贩私。2009年12月,市安监局刘小刚等人在铜山县三堡东山一座废弃的军用仓库里,查获4千多件私产烟花爆竹,价值1000余万元,装了30余辆10吨的大卡车送到了徐州瑞祥仓库封存。该仓库钥匙洪强一人把在手里,结果不到半年,这些烟花爆竹全部被洪卖给了私炮贩子(仅象征性的交给公安部门100件,让其销毁),从中牟取暴利100余万元;去年,该局又在铜山郑集查获400余件烟花爆竹,洪让存放在铜山喜庆公司仓库,后洪又让其副处长易善祥全部拉走,不知去向(也未按规定交公安销毁)。此案铜山公安局在调查时,受到洪的阻挠。私产烟花爆竹质量极差,不仅给人身带来极大威胁,而且严重污染徐州的环境。洪强利欲熏心,根本不管这些。 四、违造批文。2008年,在市安监局对吉庆烟花爆竹公司进行现场初审时,发现没有消防部门审核文件。洪强以让其入股十万元、索要干股百分之四为条件,与当时公司法人李修明一起伪造了一份消防部门审核文件,欺骗审查小组,蒙混过关。
  五、贪污事故预交款。洪强经手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他先让事故发生单位预交十万元以上资金,打到其指定的私人存折上,然后将事故一直拖着不处理,等风头过去,无人关注了,就将这笔钱化为己有。几年来共贪污七十多万元。去年,洪强又挪用此款购买一台别克商务轿车,挂在“徐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会”,名下,当着私家车使用,四处为其老婆揽生意,其他处室要用,要经他同意。此事,二处李林知道。
  洪强在管理全市烟花爆竹七年间,其利益遍布全市14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并有重大走私贩私行为!洪的行为触犯了中纪委52条中的8, 9,32等条和刑法若干条。

  我们反映的以上情况都是事实,请您们一定要将这个腐败分子绳之以法,还徐州烟花爆竹市场一个晴朗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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