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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发展新思路:跨界、并购

时间:2013-07-26 18:42:26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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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条新闻值得我们高度关注:一是全球著名的咨询公司罗兰贝格发布的《2012年罗兰贝格全球文化产业50大企业报告》中,我国的万达集团和腾讯公司分别以约30亿美元的文化产业收入和约25亿美元的网游收入而位列37位和46位;二是根据“互联网女皇”、美国KPCB风险投资公司的著名互联网分析师玛丽·米克尔发布的《2013互联网趋势报告》,根据美国时间5月20日收盘价格计算,包括苹果、谷歌、雅虎、eBay等在内的全球市值前25名的互联网企业,在2013年整体市值为17350亿美元,2012年总营收为3450亿美元。腾讯、百度和网易分别以740亿美元、330亿美元和80亿美元位列该榜单第5位、第8和第19位。三是阿里巴巴2012年第四季度的净利润为6.4亿美元,超过腾讯公司的5.5亿美元,成为我国最赚钱的互联网公司。从上可以看出民营文化企业已经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更可以看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思路和新特点。

民营文化企业发展速度遥遥领先

国有文化企业,尤其是尚未进行转企改制的传统文化单位,在收入、净利润和发展速度方面和万达、腾讯、阿里巴巴、百度等民营文化巨头差距悬殊。

目前,我国文化企业的主体依然是国有文化企业,尤其是尚未进行转企改制的传统文化单位,这些企业和单位虽然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但依然呈现规模小、实力弱、分布散的现状,总资产、销售收入双双过百亿元的“双百亿”文化企业不过只有江苏凤凰出版集团、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为数不多的六七家,尤其是在收入、净利润和发展速度方面和万达、腾讯、阿里巴巴、百度等民营文化巨头差距悬殊。

第一,成立于1998年的腾讯公司,通过短短14年的快速发展,其2012年的总收入已经高达438.937亿元,其中互联网增值服务收入为人民币319.952亿元、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收入为人民币37.230亿元,期内盈利为人民币127.849亿元。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数据,2012年我国报社的总广告收入为555.63亿元,可以预见,2013年,腾讯一家的收入将超过我国所有报社的广告收入。

第二,1999年阿里巴巴成立于杭州,通过有效打造其生态系统,其2012年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高达18.4亿美元,同比增长80.4%;净利润为6.4亿美元,同比增长172%;其合理的估值高达625亿美元。

第三,成立于2000年的百度公司,到2012年其营业收入已经到223.06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年增长53.8%;营业利润约为110.51亿元,同比增长45.9%。

第四,万达文化产业集团于2012年12月1日刚刚在北京成立,但是一出生就展现强劲势头,其注册资本50亿元,资产310亿元,预计2012年收入2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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