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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文化政策法规建设提高文化宏观管理水平

时间:2013-08-23 18:38:36  来源:文化部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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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1-08编辑:杨倩
    2012年,文化部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入开展文化政策调研,扎实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文化规划体系,加快文化立法进程,不断完善文化宏观管理制度,提高文化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一、深入开展文化政策调研。加强对整个文化系统调研工作的规划和统筹,把调研工作的范围从文化部机关内部扩展到全国文化系统,制定印发了《文化系统2012年课题研究与调研要点》,在北京、山东召开了文化部各司局调研工作座谈会和部分省区市调研工作座谈会。加强调研工作制度建设,起草了《关于加强文化系统调研工作的意见》。建立调研工作重点联系机制,初步确立一批重点联系单位。加强对调研成果的共享和利用,遴选编辑了《全国文化系统优秀调研报告选编(2011年度)》,开设了“文化系统调研成果报送和发布平台”,并在文化部办公网设立了“调研成果和政策性文件选登”栏目。围绕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发展情况、设立中国美育中心相关事宜等专题深入开展调研,赴西藏、云南、浙江、湖南等地对基层文化建设、边疆文化市场发展等问题进行调研,形成了一系列有深度、有质量的调研报告。 
    二、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2012年上半年,文化部赴甘肃、云南、内蒙古、广西、青海、山东、江西等省区开展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督查工作,就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具体完成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进行督查调研,通过加强督查、重点指导、树立典型等方式,确保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如期完成。目前,承担改革任务的2103家国有文艺院团已有2102家完成改革任务,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阶段性任务顺利完成。同时,全面完成了部系统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工作。为了督促各地规范改革操作、摸清改革后的院团发展情况,开展了自查验收与复查验收(调研)工作,已完成对四川、陕西、浙江、湖南、辽宁等地区的复查验收(调研)工作。制定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发展指导性文件,正在组织起草《关于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三、建立健全文化规划体系。经过2年多的精心准备,《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并向社会公布。《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文化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和任务,体现了党中央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既有战略前瞻性又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为进一步扩大《规划》的影响,编辑出版了《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解读》。认真做好区域性规划工作,制定了《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的合作协议》和《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支持贵州多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多次与甘肃省沟通、协商关于支持甘肃创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工作,修改相关文件。与国家发改委规划司联系沟通,跟踪我国城镇化发展规划制定的情况,推动增加有关文化方面的内容。 
    四、积极推动文化法制建设。推进公共图书馆法立法进程,对国务院法制办收集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整理,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推进博物馆条例,配合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国家文物局,修改完善条例草案,重点研究了外资设立博物馆问题。推进外国文化中心登记管理条例,配合外联局完成了起草工作。制定了《文化统计管理办法》和《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规章》两项部门规章,即将出台《境外组织和个人入境开展非遗调查管理办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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